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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规定执行。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02
免试条件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人员,可免试相应科目。
1. 2021年新考试实施办法出台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 2021年新考试实施办法出台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相应材料。
03
考试科目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科目分为四科,分别是:《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4个科目。
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纸笔考试(非上机考试)。其中,《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2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书写2种方式作答。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在所有科目的考试中为考生统一准备草稿纸。
04
报名网址
关注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05
考试成绩
考生可于2022年12月1日后,登录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成绩查询。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参加免试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06
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考前1-2个月左右进行,各省报名时间不同,具体报名时间关注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信息。
07
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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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1日 | 09:00-11:30 |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
14:00-16:30 |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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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2日 | 09:00-11:30 |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
14:00-16:30 |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