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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最新通知,首次备考中级的考生注意了

时间:2022/06/13 16:55:37 来源:师生之友

财政部最新发布重要文件:关于印发《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与日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关于中级证书与会计硕士衔接(新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互认等相关细节都有一些变动。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一起来看看~

1、财政部:推进中级与会计硕士衔接!

根据财政部征求稿与印发的文件对比来看,新增的关于证书衔接的内容为:积极推进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衔接。

在“提升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这一栏中,新印发的文件中特别加上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与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衔接这一句,而且强调是中级资格,也就是中级会计职称。这对我们拥有中级证书的人来说,真的是一个好消息!

但是具体怎么衔接,官方目前还没有详细的说明,相信未来5年,这一举措会被正式提上日程,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2、财政部发布文件中明确指出:

建立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互认!

从财政部印发的最新文件中,我们还能看到一个最关键的信息:研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与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互认。

在其中的附件中,明确指出:

1、探索建立以诚信评 价、专业评价、能力评价为维度的会计人才综合评价体系, 充分发挥会计人才评价对会计人才教育培养的导向作用,促 进广大会计人员提升能力、诚信执业。

2、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 格考试评价制度,修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加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管理,探索推进初级会计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一年多考。加大对高级和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指导力度,向艰苦边远地区适当放宽评审标准。

3、研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与注册会计师等职业资格考试科目互认、与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衔接的机制、与高端会计人才培养衔接的机制,减少重复评价,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的渠道。

简言之,就是官方要减少重复评价,探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相关科目和CPA等职业资格考试的部分科目互认,不过具体的互认政策目前还在探索中,一切以官方的通知为准。

不过,从最新文件与征求意见稿对比看,最新印发的文件中加入了“评审”与注册会计师科目互认的相关描述。看似微小的变动,意义可能很重大。未来也许会有更多地区将CPA与高级职称产生互认互免机制,我们静静期待吧~

一直以来,很多考生通过中级考试后,会再参加注会考试,那么这个消息,对于广大考生来讲,无疑又是一大利好消息。

事实上,截止到目前,广东、北京、湖北、四川、福建、广西、河南地区已确认注册会计师与职称的对应关系,其中:

广东、北京地区:注会对应会计师;

湖北、四川、福建、广西地区,注会对应会计师或审计师;

河南地区,注会考核认定为高级会计师!

无论如何,从近几年的政策来看,都体现了国家对会计行业的重视和认可。形势大好,机遇与挑战并存,同学们要紧紧抓住时机。所有中级考生,冲鸭,不要犹豫,拿下中级!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历年变动不会太大,而中级会计实务科目偏向于对基础知识的考察,考生们只要将基础知识点学透,拿下考试是没有问题的。

2022年的考生们如果是首次备考中级,请记住以下三点:

(1)全面学习。无纸化形式下,每个知识点都可能会出现在试题中,所以在前期的备考过程中,一定要全面学习;同时要抓住重点,对于历年的高频考点,多下功夫。

(2)扎实基础。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教材基础内容很重要,有了扎实的基础,才能学好其他的内容。尤其是教材例题,一定要掌握,历年试题中很多题目都是教材例题的影子。

(3)习题演练。我们不提倡题海战术,但必要的习题是不能少的,尤其是中级会计实务,必须通过做题来强化对内容的理解,也只有做题,才能更好的掌握相关内容。

《财务管理》题目设置较为灵活且计算量大,很多题目考查不再是简单的直接使用公式计算,而是要通过公式原理变形或者进行推导得出,因此在财务管理的学习中,对于公式不能是简单的死记硬背,更多的要弄懂吃透。

很多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采用大量的背公式,背题目的方式。其实应该采用更为有效且高效的学习方法,熟悉掌握教材,理解对应的基础知识,能够做到灵活运用。

尤其对于主观题的掌握,重视将教材和练习题相结合,特别是教材中的例题,能够根据教材知识点理解出题意图,掌握出题思路,以达到在平时的练习以及考试中能够做到举一反三。

以上可以看出,经济法知识点多、杂、细,需要记忆的东西很多。但只要掌握规律、真正理解,拿下这一科还是相对容易的。

2022首次备考中级的考生,下述经济法备考方法请记住:

(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分为两大部分,经济法和税法,经济法部分理解容易、考查直接,只是对考生的记忆力提出了挑战;税法部分考查计算较多,需要考生生活学活用。

(2)先整体听一遍课程,不用记太多,初期的学习目的就是对于经济法有一个整体的概念,有一个初步的了解,重点在跟着老师的课程进一步理解内容。听老师讲课的同时,在教材上勾划关键句子、重要考点。

(3)经济法的知识点特别多,特别碎。强行记忆不可取,多听、多看、多念。对于老师勾划出来的重点,反复看、反复理解,必要时适当背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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